普法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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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5-18
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深圳市南山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深南普办[2006]11号)精神,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我校2006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法制城市·和谐家园"。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创南外和谐校园"。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活动时间
12月4日—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1、举行遵纪守法宣誓活动。各部统一于12月4日(星期一)早上升旗仪式后,举行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宣誓活动。由校长带领全体同学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2、做一期专题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为学生举行一次法制教育的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3、办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学生学习检察院下发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专集法制教育读本《关爱》。
4、写一篇心得体会。请学生写出学习《关爱》的学习心得,并进行交流。
5、制作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由各部根据学段学生特点,落实到年级、班。
6、开一次全校性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7、看一次法制宣传特别节目。组织全校教职工、全体同学和家长观看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特别节目。节目于12月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
8、做一份总结。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找出不足,再行落实,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部要围绕“法制城市·和谐家园”的活动主题,结合我校"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创南外和谐校园"的校园主题,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及早策划、及时准备,制定开展宣传活动的实施计划,落实责任人,确保我校今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2、注重实效。各部各年级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逐项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即:
一、基础教育和普法教育同时抓;
二、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同时抓;
三、普法和法律援助同时抓;
四、普法和守法同时抓;
五、普法要领导层、教师层和学生层同时抓。
3、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各部各年级开展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既要在本年级、本组室进行宣传教育,更要面向学生,同时面向群众;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学校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教育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增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信心。
4、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部要注意收集活动材料,并及时将活动宣传稿件上传至学校网站,也可经学校领导班子同意后联系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南山外国语学校德育处
2006年11月28日
南山区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宣誓仪式宣誓词
国旗在上
我们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民族的寄托
宪法在上
我们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
祖国在上
我们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老师、父母在上
我们的一举一动决不违犯法纪的规范
为了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
我们以生命的名义庄严宣誓: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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