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切实加强有关储存、使用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化学药品的储存和使用。
3、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储存要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存放,并且要印有标签。
4、领用药品必须有科任老师亲自到实验室借取,并填好《借用登记表》。
5、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科任老师的安全教育,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
6、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强调化学实验药品会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提醒学生在操作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7、严禁将剩余的化学药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室外存放。剩余药品必须交实验室统一处理。
8、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药品是否过期失效,并做好记录。
9、过期失效药品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10、要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紧急事故要及时逐层向上通报。
第二篇: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岗李乡中心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可制毒等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确保管理到位,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必须实行专柜存放,至少3人加锁保管。易燃、易爆药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窑,并要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花、带电作业。
三、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药品的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员必须将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五、管理人员必须将危险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领用剧毒、易腐蚀和易制毒化学药品,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
单,并办理登记手续。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帐。
六、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七、学校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要按照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八、购买易制毒化学药品,学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教仪站,由教仪站统一报公安局审批备案,再集中购买。
九、危险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作报废处理。
十、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十一、学校领导对校内各类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清点,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发生危险化学药品被盗、丢失事件应迅速上报,并通知公安部门查处。
十二、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组
长副组长成
员艳芳
孟宪阁
领导小组
袁桂莲
骆中军
邢广旭
窦建锋李安民
刘
姜荣存李恩海李伟吕淑华王贵范
第四篇: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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