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
08级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袁崇方.20081640410民俗本真就是体现的是一个民族的真正的文化。民族文化成为旅游资源与民族本身的本真特征密不可分的。随着旅游业的飞跃发展,以及旅游者的大量涌入,使得地区民俗文化“商品化”日趋严重。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雷认为:在旅游经济中,出于赚钱的目的,任何可以合法地吸引外来游客的文化因素,都可以被包装,被定价、作为商品提供和出售给游客,文化被当做商品来买卖。舞台化是商品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旅游发展对当地民俗文化的影响
旅游商品化,基于一种现代经济领域发展趋势的潮流之一,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也随之出现,并在旅游业迅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民族地区获得经济收益的主要途径。在发展旅游过程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的出结论。例如我家乡所在地位于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间的泸沽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湖边的居民主要为摩梭人,也有部分纳西族人和来自木里的少数藏族,摩梭人至今仍然保留着母系氏族婚姻制度(阿夏走婚制)泸沽湖是云南海拔最高的湖泊,也是中国最深的淡水湖之一。泸沽湖水质为国家二级水质。自开发以来: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包括我们国内的、国外的游客。使得泸沽湖地区迅速发展起来,旅游大量增收,使得湖畔地区的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泸沽湖和永宁地区的收入差距就拉开了。泸沽湖湖畔居民的收入是永宁地区的两倍甚至是三倍(来自宁蒗旅游局统计的的数据)。然而泸沽湖吸引力不仅是那碧波荡漾的泸沽湖湖水,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当地的民俗文化,独特的摩梭母系氏族婚姻制度。摩梭人世代生活在泸沽湖畔,他们至今仍保留着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的母系大家庭以及“男不婚、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的母系氏族婚姻制度(俗称走婚)。在全人类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在泸沽湖却仍然保留着古代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夏”婚姻形态。独特就在这里,许多人怀着好奇的欲望来到云南的泸沽湖看看这个特殊的民族的生活和习俗。
然而由于导游及商家的吹捧使得泸沽湖发展前途是令人担忧的。随着导游的大肆肆无忌惮的乱宣传,以及一些商家的利益欲做了夸大其词,以及一些列类的宣传,对泸沽湖地区的民俗保护,以及当地旅游的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例如:导游把泸沽湖摩梭走婚制带上了公众舞台,民族文化商品化,舞台化,大肆鼓动游客参与一些不健康的脱离了民族文化的另类活动。就好像在泸沽湖的走婚制变成了免费的嫖娼。这大大的侮辱了摩梭文化,摩梭女性。至今许多人听说我是来自丽江宁蒗的,就问你们的泸沽湖是不是很开放,可以和许多摩梭姑娘睡觉。我听了真的很无言,也很生气。我觉得这是泸沽湖发展旅游的悲哀。导游素质如此的低劣所造成的。有些民族的东西是不因该拿出来放在公众视野中的,民俗它具有神秘性、隐蔽性。我觉得在泸沽湖民俗文化负面传播有一个人是不得不提的,当地泸沽湖的摩梭姑娘:杨二车拉姆,因为她走出云南大山后开始大肆鼓吹他们民族的婚姻,如杨二车拉姆写的类似自传的《走回女儿国》一书中就很无知的把摩梭母系氏族阿夏走婚制度赤裸裸的写了出来,销量还很好。她是无知的,虽然她的宣传使跟多的人了解泸沽湖,来泸沽湖旅游,但她没考虑到正是她的大肆鼓吹导致了摩梭走婚制的负面宣传效应。
另一个方面。就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许多古老的文化和民俗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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