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与中央集权关系的有益探讨
如果温习一下清史,尤其是晚清新政,不难发现地方主义与中央集权是一对非常重要的矛盾。纵览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央集权实属必不可少的一环。19世纪德国、意大利的统一,使国力大增,而英法在此前的几百年以自己的方式实现了中央集权。美国独立后,临时性的邦联政府难以实行对13州的有效统治。现代意义上的美国实际上诞生于1789年通过的《合众国宪法》,它规定了美国的统治与治理的性质,是一份体现了联邦党人中央集权思想的历史文献。
《共产党宣言》里说的“现代的国家政权”完成了“政治的集中”(politicalcentralization),是高度集权统一的。这是任何国家现代化的先决条件。中国的中央集权始于秦朝的郡县制,历史悠久,但由于地域广大,交通不发达,“溥天之下”的中央权力往往不能深入地方,故有“天高皇帝远”之说。封建虽废,实际上是上下悬隔,藩镇割据状态在各朝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甚至与世隔绝。晚清有人倾心于无政府主义,其理由就是中央政府历来对地方并无治理之力,倒是无政府主义切近现实。
中央政府衰弱是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障碍。晚清中国国力分散,几乎不是统一的国家。刘鹗在《老残游记》的第一回就用八桅大船来比喻大清帝国,八个管帆的“各人管各人的帆,仿佛在八只船上似的,彼此不相关照”。确实,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是晚清一对尖锐的矛盾,这在财政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地方督抚以厘金的形式自筹军饷,从此“户部之权日轻,疆臣之权日重”,中央几乎不能插手地方。督抚权力虽大,对地方上层层复层层的贪渎也苦无办法。在美国汉学家费维恺眼里,晚清政府征税能力很弱,与明治时期的日本形成鲜明对比。国民收入中受中央控制的部分仅约3%,政府不能用财政手段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正义无从谈起。中央财政能力如此低下,却以“仁政”“德政”自欺欺人,国家在面临内乱或外侮的时候无法调配各地资源,也在意料之中。
实行新政而没有强大的中枢,这是晚清十年的基本特点。戊戌变法时保浙会、保川会、保滇会成立,足以表明地方意识太强,暗含了分裂的种子。辛亥革命后各省独立,国家税收几乎停顿,“共和”只是弱政府的招牌,为无政府状态和割据提供了某种程度的合法性。袁世凯去世后,地方势力更加不可阻挡,战争频发。后来一些名流深恐中央集权伤及自己的地方利益,鼓吹“联省自治”,他们好像怀念秦以前“封国土、建诸侯”的时代,或想回到统一前的德国、意大利,回到已经被历史证明完全失败的邦联制下的美国。
北伐胜利后,财权下行的趋势得以扭转,国民党政府的国库收入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7%,明显高于晚清,但是中央集权的程度离现代化的要求距离甚远。决定性的转变则发生于1949年。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成功,峻厉的中央集权为现代化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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