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车辆登记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十项措施》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大门及旁门(侧门)一律上锁;有来访人员必须先报告校领导,批准后一般在警务室接待,需入校接待者必须由校方派人领入领出,并做好登记。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私自放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前提下,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出门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出门证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能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在做好解释的前提下拒绝其进入学校。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会客室。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会客室。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持出门证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实验小学
2017年3月
第二篇:学校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小学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现将有关登记制度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无论何时,不允许骑自行车进出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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