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中全会看中国新走向[大全五篇]
第一篇:从三中全会看中国新走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七大新意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2日下午在北京闭幕。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公报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等十五个方面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用“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等“三个解放”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全会公报既承继了35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逻辑,又不乏新的视角和立意。
新,首先体现在改革总目标的设置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提出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时间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是制度的现代化。这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第一次设立的宏大目标。十一届三中全会,掀起了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村改革,在最短时间内成功解决了世界最广大人口的温饱问题;十四届三中全会,将农村改革引入到了城市,深化并丰富了改革的范围和内涵,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打下了基础。但相对而言,遵循的是重点领域先行突破的改革思路。十八届三中全会,既在改革广度上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五大层面,而且深入到了制度肌理当中。时间表的设置,也从“小康”的民生导向,推进到了兼顾民生和制度导向。这实际上是执政党作出的新承诺。
新,还体现在了对市场角色的全新定位。公报中,特别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此前的表述,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两字之差,区分出来的是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表述,更加强调市场作为资源主要分配者的地位,其中隐含的强调信号是,政府应该习惯于做市场仲裁者的地位,习惯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担当主要供应者的作用,为民生托底。除非市场失灵,政府理应管住“闲不住的手”。
在公报中,对此多有论述。比如,“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等,指向的都是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这对于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作了最权威的诠释。
新,还新在对法治的高度强调。在建设什么样的政府上,公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方向;在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的问题上,公报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操作路径。
建立服务型政府,事实上早在实践探索当中。近期,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的先行,地方政府改革的启动,已经描绘出了一幅行政职能转变的新画卷,而核心上向社会让渡可以放手的权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合力。而公报中对司法体制改革使用的“依法、独立、公正”三个词,也预示了法治建设的现代化,有望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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