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
青州市旗城学校东高分校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迫切需要。本方案力求改变过去重考试分数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重最终结果忽视学生进步和努力程度、重甄别选拔忽视诊断和改进等问题,为更好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优良素质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多角度评价的原则。
2.谁了解谁评价,多主体评价的原则。
3.重激励,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促发展,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5.易评价、易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评价维度及标准
本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评价内容包括八个基本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学习习惯、行为习惯。
(一)道德品质
标准:理想信念、个性品质、遵纪守信、热爱劳动。评价依据:学生平时的品德认知和行为表现。
(二)公民素养
标准:热爱祖国、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文明养成。评价依据:学生平时的行为习惯表现。
(三)学习能力
标准。作业、笔记、书写等学习习惯良好;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方法、多种渠道解决学习困难;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对某些学科有自己的思想方法;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评价依据。课堂表现、学科表现、组内表现、活动竞赛、学科考试成绩。
(四)交流与合作能力
标准。能够合理排解自己的不良情绪,控制约束自己的行为;说话做事能顾及到对方的感受,尊敬他人隐私,体谅他人处境;能客观评价他人,坦诚地正常地与人交往;有良好的同伴关系,亲子关系、师生关系;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评价依据。班级日常表现、组内表现。
(五)运动与健康
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很少生病;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体育活动;热爱运动,具有一定的运动特长;在体育达标测试中成绩合格以上。
评价依据。体育课、日常活动、竞技比赛,体质检测。
(六)审美与表现
标准。对文学、音乐、美术等领域有特别的喜好或特长;有感受美、欣赏美的能力;能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在各级各类艺术表演或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衣着大方,举止得体。
评价依据。音乐、美术、文学社团等艺术课堂、艺术活动或竞赛。
(七)学习习惯
标准。预备铃响后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回顾上节课所学内容,做好上课准备。认真倾听,大胆质疑,踊跃发言.解决和落实基础知识,共同探究解决疑难问题,及时做好课堂笔记,认真做好当堂检测,记录清楚作业内容.做好下节课准备,课间走出教室,充分放松,积极参与各项健活动,并注意安全防护。自习课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特殊情况向老师请假,下自习及时回到宿舍。按时独立完成家庭作业,不抄袭作业。
评价依据。学生在校表现。
(八)行为习惯
标准:入校离校、文明礼仪、集会、卫生、安全要求。评价依据:学生在校表现。
四、评价办法依据以上评价内容和标准,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以评价主体为经,实行多维的、多评价主体的、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一)任课教师评价(每个教师1o分)任课教师的评价包括两部分:日常表现过程性评价+学科测试成绩(包括实验操作)。
(未完,全文共20798字,当前显示14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