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我院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生组成公益型组织。本协会受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领导,在院学生会指导下运行,并接受湖北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和会员章,使用本会的会旗。本协会现有成员113人,为使本协会发展更具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规章管理制度,如下:
会员制度:
第一条: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
(二)承认并接受工商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三)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条:基本权利:
(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阅读志愿队的各种资料,接受志愿队的培养和训练;
(三)参与本组织志愿者干部岗位的招聘及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组织推荐志愿者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七)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三条: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本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宣传本组织的宗旨,维护本组织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组织的社队影响;
第四条:相关要求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及会员证;
(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有事应事先提前一天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协会会员参加常规活动每两次活动至少写一次心得体会,短期性活动,每一次活动写一次总结,活动总结在每次活动结束的一个星期内交至本班负责人,上交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中。
(四)协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会员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会员评优;
(五)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六)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干部管理制度
本协会现有会员110名,协会设总负责人一名,分负责人3名,并以班级为单位,分成小分队,各设队长一名,以及各类工作的干事,组成本院青协干部团队。
一、素质要求:
1、本协会各级干部,必须是热爱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备良好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积极参加校园内各项活动。
2、在工作中,态度认真,工作传达到位,并有责任,对本协会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以推动本协会的全面进步。
3、要求在活动中,能起到率先垂范作用,调动会员的热情。
4、要求按时参加本协会例会,做到不缺席、不早退。
5、对每次活动做好记录,及时总结和反映会员中的各种思想动向,及时发现和上报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二、会议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双周周四召开一次例会,活动前召开队负责人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临时召开会议。
2、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进行点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3、各相关人员迟到三次相当旷会一次,旷会一次给予警告处分,旷会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会三次给予记过或开除处分。
4、各职能负责人在会上对开展的活动进行总结,汇报相关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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