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胶组字〔2012〕34号
★
关于做好“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和驻胶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对接问题
1、“第一书记”与镇(街道)的对接。各镇、街道要于3月底前统一组织召开由“第一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专门会议,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动员讲话(由市委组织部提供通稿,附后),安排“第一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第一书记”助理进行现场见面,建立通讯联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安排脱产驻村的“第一书记”搞好工作交接,确保他们及时驻村开展工作。
2、“第一书记”与村(社区)的对接。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为每个村(社区)安排一名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助
理,负责“第一书记”工作的联络和协调。“第一书记”助理要主持召开由村(社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离退职老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驻村“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见面会(主持讲话由市委组织部提供通稿,附后)。主要议程为:①“第一书记”讲话,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态发言。“第一书记”助理登记表请于3月30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邮箱(jzzzbzzk@163.com)。联系电话:82288059。
二、关于脱产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食宿安排问题各镇和有关街道必须为脱产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安排好食宿,并准备好床铺、被褥、炊具、餐具、饮水设施等生活必需品。食宿必须安排在“第一书记”所驻村庄。脱产驻村工作期间,“第一书记”必须按照要求吃住在村,遇有特殊情况需离村的,必须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和市委组织部请假。各部门、单位要为脱产驻村的机关干部及时落实驻村补贴,提供后勤保障。各镇(街道)“第一书记”助理要全力以赴地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搞好联络服务。
三、关于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充实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设立活动办公室,并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各类材料的领取、汇总和上报。
四、关于“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组织联络员”的确定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抓紧摸清本区域以企业为重点的各类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底数,并采取“1+x”的模式,向辖区内所有“两新”组织选派机关党员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工作职责,长期定向联系,重点搞好党群组织组建、党建工作指导、矛盾隐患排查、动态信息报告和日常联络服务。从每个村庄、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党员或群团组织负责人中确定一名“组织联络员”,负责向市委组织部直接提报相关信息。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也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党员、团员或职工作为“组织联络员”,建立与联系本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直接联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及时上报本组织各类动态信息。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于4月15日前将“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组织联络员”名单通过邮箱(jzscxzy@163.com)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电话:822880
52、82288060。
五、关于其他有关问题
1、各镇、有关街道党(工)委要成立脱产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由担任脱产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市管干部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脱产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联络协调。
2、“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期间,要佩戴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发的工作证。
(未完,全文共11167字,当前显示14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