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的不足与完善研究
环境工程与化学系
王冰冰
指导教师
张青
摘要
我国进入工业化时期以后,环境压力骤然增大,人们的环境权益受到严重威胁和侵犯。严峻的环境危机促使人们进行反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应运而生,为了保证环评制度的落实,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规除对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同时还要求对有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决策的源头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影响评价法促进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的发展与完善,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尤其表现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公众的参与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本文将在客观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历史、现有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主要成绩的基础上,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中存在的监管环节薄弱,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寻找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完善方向与途径,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发展不足完善
i
洛阳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studyonshortagesandimprovementsofchian’slegalsystemofenvironmentalimpact
assessment
abstract
(未完,全文共41067字,当前显示5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