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要体现改革创新
做好转安置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政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今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首先,要强化大局意识,落实好安置计划。计划安置仍然是军转安置工作的主要渠道。一要科学编制计划。要对各接收单位编制情况、人员结构、专业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编制员额多、接收潜力大的部门和单位,要多接收军转干部;工作岗位特殊,有专业要求的,可以设置相应的条件。二要严格落实计划。各地、各部门必须自觉落实计划,维护其严肃性、指令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变相拒收军转干部。三要拓宽安置渠道。党政机关要带头接收军转干部,编制尚未满员或有增员计划和自然减员缺编的,要优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充实人员,应当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编制尚未满员的事业单位,应当优先考虑接收军转干部。要按规定使用好增加的行政编制和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保证安置工作需要。四要突出安置重点。师团职干部是部队建设的中坚和骨干,他们服役时间长,贡献大,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做好转业的师团职干部的安置工作是整个安置工作的重点。要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进行安置。五要落实好特殊照顾政策。对在遂行作战、训练和抢险救灾等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功臣模范,因战因公致残,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在安排工作和确定职务时要给予适当照顾;对专业技术干部,要尽量“对口”或贴近专业安置,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
其次,要改革安置办法,提高安置水平。一要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唯贤原则。把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职务与其在部队的德才表现结合起来,与其立功受奖、边远艰苦岗位工作经历结合起来,与其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把军转干部安置在合适岗位上。二要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军转干部的监督,做到安置计划、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录取人员“四公开”,提高军转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三要坚持鼓励军转干部到基层工作的原则。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护性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军转干部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去,施展才干,发挥作用。
第三,要坚持服务宗旨,畅通自主择业安置渠道。自主择业,是我国军转安置方式的重大改革。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一要落实好配套政策
军转干考试
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家属随调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出台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优惠政策,制定好相关的配套政策,并落实到位。二要积极为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二次就业提供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专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促进他们尽快实现自主创业和二次就业。三要搞好管理服务。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四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宣传自主择业相关政策和军转干部成功创业的典型,让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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