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收费暂行规定
为加强收费管理,制止漏收费,减少“人情”检查、“人情”治疗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体现对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的关心,让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中真正享受优惠。经医院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收费管理规定:
一、照顾对象。本院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18周岁以内子女、配偶和双方的父母)。
二、门诊检查治疗或未在农合、医保享受报销的优惠项目及收费比例:
1、各种西药、中药、中成药等药品及各种材料费(含一次性用品)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不属于减免项目。
2、门诊观察费、注射费、治疗费等收费,本院职工按收费标准的60%收取,直系亲属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3、检查费用。各项检查费用,本院职工按标准的70%收取,直系亲属按标准的80%收取。每位职工每年同一检查项目优惠2次。
4、医院职工健康体检卡只限本人使用。
5、驾驶员体检及各种证明盖章收费,本院职工按50%收取。直系亲属据实交纳。
三、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收费标准据实交纳,未在农合、医保享受报销者,检查费用本院职工按标准的70%收取,直系亲属按标准的80%收取。
四、审批程序。本院职工及直系亲属在本院就诊如需优惠,医生开具检查、治疗收费单后,职工本人签字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先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再到办公室审查登记盖章。收费人员按报签的比例收费。
五、违规处罚。凡未按规定审批程序少收、漏收费用,一经举报查实,处罚相应科室及人员。如不属于优惠对象,一经举报查实,本院职工除补足费用外,另给予应补足费用2倍的处罚。
第二篇:关于院内职工和直系亲属朋友在本院就诊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院内职工和职工直系亲属、好友在本院(门诊)就诊
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加强院内财务管理和树立全院职工以医院为家的思想,拥护职工和职工亲属、好友的最大利益和诊疗质量。经院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院内职工在本院就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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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内职工直系亲属、好友优惠政策:
1、检查费、化验费优惠50%(送外院检验项目除外);
2、治疗费、手术费优惠30%;
3、药品费优惠5%;
备注:
1、以上职工优惠政策与医院其它活动不重复优惠;交费前必须由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优/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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