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
###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五条
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项目工区每月15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
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
###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工程**第**合同段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工程
***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1、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标项目部劳务人员。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合同部与劳务人员商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第五条支付细则
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姓名、1工资支付标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同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财务部留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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