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为民服务代理制实施方案
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实践中充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工作职能的转变,加强各级妇女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市妇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转变工作职能、加强效能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妇女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新机制,为推进全市妇女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和发展经济软环境为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突破口,以强化基层服务为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工作目标。以广大妇女需求为导向,按照“便民、公开、高效、求实”的原则,建立市、乡、村三级妇联系统代理服务的树状网络结构,形成“妇女动嘴,干部跑腿”的“绿色通道”,实现服务妇女、关心群众、方便群众的工作目标,打造惠及全市广大妇女的“满意工程”。
二、代理机构设置
市妇联办公室即为受理室,明确一名办公室干部专门为代理员。依据工作职能确立受理事项,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从接到申办人办事申请开始,经过受理、承办、回复等
1环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申办人所申办的事项,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切实做到“一室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
三、服务代理项目
服务代理项目主要包括:
1、全程代理项目。主要指不需要由申办人亲自到场能够在本单位内权限办理的服务项目。
2、咨询服务项目。主要指必须由申办人到场或审批权不在本单位内的服务项目。
3、延伸服务项目。主要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递致富信息,推广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和帮助弱势妇女儿童及延伸领域的服务项目。
四、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公开规范的服务制度。全程代理服务要坚持公开公正、合理合法、优质高效的办事原则,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全部公开。受理室要建立统一的登记薄和承办单,对受理申请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各级妇联受理室要确定一名专职受理员。同时明确一名兼职受理员,保证群众办事能找到人。二是健全完善市、乡两级联动的代理制度。乡镇和街道妇联要明确一名干部为代理员。能办理的一定要在承诺时限办结,不能办理的一定要在承诺时限内送交市妇联为民办事全程代理中心;能办理的一定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不能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送交市直相关单位。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加强对服务代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对服务情况的举报。建立回访复查制度,定期对全程代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着重了解“申请事项受理率、代办事项办结结率、承诺兑现率和群众满意率”。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妇联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工
2作领导小组。市妇联主席同志任组长、市妇联副主席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和组织实施。接受群众投诉、监督检查、落实效能责任追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妇联也要成立相应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领导小组,由妇联主要负责人担任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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