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保障机制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相关指示,我院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特制定志愿者奖惩及保障制度。坚持做到权利与义务统一,奖罚分明,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
第二章
第一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六)参加志愿者评比表彰。
第二条
义
务
(一)遵守志愿者章程和规则和规章制度及我院有关志愿者的相关规定,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二)根据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时提交相关的资料。
(三)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五)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权利和义务
(六)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七)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第三章
激励与处罚
第三条
激励措施
(一)对自愿参与志愿者服务并完成最低服务时间的个人给予操行分。
(二)对自愿参与志愿者培训,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并通过考核的个人,颁发相应的志愿者培训证书。
(三)对服从上级指示,并表现出色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四)对能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颁发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六)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工作,除基本保障以外,以“志愿时”为参考依据,给予优秀志愿者评优。
(七)根据奉献“志愿时”多少和服务效果,志愿者可以获得纪念品。
(八)未尽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韶关学院医学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四条
处罚措施
(一)对不遵守志愿者各项规定和上级指示的志愿者,给予警告。
(二)对培训过程中无正当原因请假3节以上或无故旷课1学时的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三)对无正当原因退出志愿服务的个人,对给志愿服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个人,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二篇:志愿者评选机制志愿者评选机制
一、评选资格: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北工商大学中从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
2、个人和集体所参加的任何规模、类型的志愿服务,只要有益于社会和谐,服务于社会,均符合报名条件;
3、参与所有奖项的评选均可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报名。
二、集体奖项参评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以各院青志协、各学院、班级或其他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活动;
2、各组织或集体所参与的各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志愿活动,只要是服务社会,均可参与报名,具备报名资格(书面证明需要包含以下几点:志愿者姓名,志愿者性别,专业班级,志愿者电话,服务日期,服务单位,服务项目,主要志愿服务事迹,服务时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证明章,单位电话);
3、各报名集体需热爱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弘扬和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诚信服务,优质服务;
三、个人奖项参评者须具备以下条件。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均可参加。
(一)参赛学生需要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2、从事过富有意义的志愿者活动;
3、遵纪守法、热爱生活,无私奉献,在志愿者活动中有优秀表现,较好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4、以个人的力量,为他人的健康、幸福默默奉献;
5、服务态度认真,待人处事得体大方,在志愿者工作中无损志愿者形象。
6、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秉成公平性原则,鉴定证明需保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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