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2、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归档。
2、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借阅管理。与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借阅相关信息资料,因管理工作,确需借阅信息资料的,应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本,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建立完善相应的登记制度。
3、应妥善保存个案卡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各种涉及个人的信息,特别是出生缺陷儿、叶酸增补对象、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农村妇女检查对象、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第三方人员。
4、实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单位,应严格管理服务器的各类账号口令(操作系统、数据库用户等),密码符合复杂度策略,定期更换并做好登记;安信ca、涉密数据、密码登记本等应实行密码箱管理;年报软件只能在未连接网络的电脑上安装、使用;切实做好病毒防范工作,服务器与pc终端都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严格控制各级用户对数据信息的访问权,包括访问的方式和内容;建立并落实数据备份管理。
第二篇: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数据保密制,确保个案调查资料、原始数据及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3.落实责任制,选择具有保密工作经验且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的安全性。确保
4.各类原始数据(表卡)和网络直报用户胀号资料,按涉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检查用户权限系统,发现或怀疑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妇幼保健信息要专用计算机,其用户名、口令及联网方式、技术、网络系统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
6.涉密数据必须由信息科保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上报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传递密件应使用安全性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进行。绝密数据应按要求刻碟派专车由保密人员进行报送。
7.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毒工具,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范措施,并进行实时监控,定期监测和杀毒,确保计算机安全,正常进行。
8.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采用光碟、硬盘、优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9.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网络管理员必须做出及时处理。需要报案的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10.保护网络服务器安全,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妇幼保健信息,更不得修改内容。
11.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各级行政部门要建立督导制度,定期检查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工作,检查有关法规及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13.依法允许公布的代表国家或地区的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的主要指标必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或提供任何妇幼卫生信息和资料,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篇: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为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内数据的质量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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