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普法活动宣传单
同学们: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普法宣传日。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而促进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2001年4月26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一个全国普法宣传日,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开始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全国普法宣传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六五”普法规划公布并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之一:“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宣制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可见,“12·4”普法宣传的完成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在党的号召下,法学院顺应潮流,连续6年来,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制作大量的宣传材料,并举办各种活动,为大家进行普法教育。如今又值“12·4”的来临之际,在依法治国的
号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为学法者责任感的要求下,法学院将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样法治精神”的主题,秉承历年传统,并与校团委、校法律援助协会、院团委法律援助协会合作,开展一次深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活动当日,法律援助协会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去惠济区、夹岗小区、庙张社区进行普法教育义务讲解,法学院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普法调查,并为广大在校学生传送法律、解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疑惑,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对于法律你有疑惑吗。没关系,与法律有着很深渊源的法学院将会认真组织好今年的“12·4”校园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届时我们会邀请多位法学院资深老师前往普法现场的咨询点担任指导老师,耐心解答同学们法律方面的各种疑问。
我院将在此期间进行普法宣传,届时有一系列普法活动期待你的参与。普法活动主要包括开展法律讲座、展板展示、分发普法调查问卷、分发法律知识宣传单、万人普法签名、有奖竞猜、微博互动、设立法律咨询点、普法图片展览。由法律援助协会组织成立的普法讲师团于12月1日去惠济区、贾岗小区、庙张社区进行普法教育义务讲解,同时进行普法宣传。
希望我们的普法活动能带给您些许帮助,让您更加了解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更加了解法。
校团委
法学院
校法律援助协会
第二篇:124普法宣传单12.4全国普法日
——民事诉讼基本常识宣传单
(一)民事诉讼时效(假如你被侵权了,多久之内提起诉讼才有效呢。)
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
灭的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假如你被侵权了该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呢。
普通案件:
在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完,全文共5451字,当前显示14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