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工作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017年安全工作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安全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参考资料和文献的收集、保存。
3.2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级安全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
3.3学校各部门负责各自安全资料的建档、保存。
4、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分级保管。
4.2学校根据需要,重要文件以文件形成由学校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保管员将原件存入档案。
4.3安全工作管理所形成有关记录,按规定保存归档。
4.3.1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上报材料、文件、表格、学校各种安全证件应复印保存。
4.3.2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应妥善保存。
4.3.3责任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妥善保存。
4.3.4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4.3.5花名册。教职工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3.6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资料
4.3.7安全设备设施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4.3.8安全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5、档案管理要求
5.1对档案分类、管理由学校安全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应本着整齐、规范、便于查阅的方针。
5.2存于档案的所有文件、图件应编写目录或清单,以便于查阅。
5.3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档案,主要有安全文件、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书等,并接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存档案室。
5.4学校重要安全档案,日常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编制、管理,并按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重要档案存档。
5.5档案保存的形式有。文字书面版本、照片录像等。
5.6档案管理必须有专门的档案柜,并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潮的安全措施。
5.7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学校安全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学校安全在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5.8安全档案保存期限由相应规定确定。
6、档案销毁
6.1档案销毁必须慎重,销毁前要填写“销毁文件清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进行。
6.2档案销毁至少要二人进行,档案销毁采用碎裂填埋或燃烧法,燃烧时应做好防火工作。7档案借阅
7.1安全档案借阅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
7.2档案材料原则上现场查阅,必须借出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7.3外单位调阅档案时,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7.4凡属外借档案,借阅人应及时交回,如未按期交回,安管员应进行索要。索要无果或档案损坏应汇报学校负责人,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责任。8档案管理员职责
8.1积极学习档案法规,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8.2做好档案资料的前期控制,及时回收各单位的档案,并编制清单,使本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不丢失、漏交。
8.3保管好档案,使档案资料无霉料、虫蛀现象。
8.4做好档案的分类管理、借阅管理,不出差错,保持档案室的卫生清洁,无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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