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实施方案
丰山乡人民政府丰山乡武装部
关于印发《丰山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将《丰山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丰山乡人民政府丰山乡武装部
2011年10月x日
丰山乡党政办2011年10月x日印发共印30份
丰山乡2011年冬季征兵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乡今冬征兵“无不合格兵员、无退兵、优质兵员高”的目标和要求,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实现“三无两确保”,完成“两个指标”。“三无两确保”,即:实现无责任退(换)兵,无重大廉洁问题,无新兵运输事故,确保兵员质量,确保征兵任务完成;“两个指标”,即: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少于20%,高中以上学历征集比例不少于85%。
二、组织领导
全乡征兵工作在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乡征兵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征集规定
(一)征集任务。今年,县征兵办预分配我乡任务数6人。
(二)征集时间。10月20日乡征兵办集中办公;10月下旬组织征兵业务培训,10月25日组织初检;11月1日组织复检,政治审查与体检同步展开;11月下旬组织新兵家访;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明年一月中旬,上报征兵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主体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
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学的学生。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四)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审查合格,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大征兵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发动,创造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以兵役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征兵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制定征兵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紧密结合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工作,集中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在主要街道,党政机关或者交通干线悬挂横幅,出
一期征兵宣传栏,村、组分别粘贴不少于5条和3条的标语。要加大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以《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为重点,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依法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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