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一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的综合管理体系。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校园治安防范,不断深化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是:营造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校风优良,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的安全文明校园,保障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此,特与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班级、功能教室制订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1、各处室正职、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教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对所属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施教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做好我校的政治稳定工作,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及时制止事件的发生及蔓延。
2、各部门应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到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3、建立部门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制度、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把综合治理工作与教职工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在评比.受奖.晋职.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4、确保所属部门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非法集会、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和防盗基础设施的建设,认真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器材不损坏,不丢失,杜绝火灾和被盗事件发生。
6、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做好学困生、行为失范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规范家长学校工作,加强对“留守子女”、“单亲子女”的教育,主动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
7、各部门要严密关注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力求准确掌握其学习、生活情况。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开展帮教工作,把违法犯罪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班级内。对于重大、突发不安全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部门会同学校共同妥善处理。如发生被盗,根据情节追查责任人责任,并按损失大小实行经济赔偿。
二、具体措施
1、认真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重点搞好本部门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
2、切实执行报告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每月对本部门(班级)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向保卫股反馈安全情况。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竞赛活动,切实做好有关防溺水、防拥挤踩踏、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等各种专项活动。
4、加强本部门(班级)人员值日.值周的管理,做到按时上岗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
5、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杜绝学生斗殴.偷盗.特别是聚众群殴现象。
6、努力杜绝重大火灾、重大治安责任事故和重大致伤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做好处理工作。
7、各部门对所辖人员、办公场所、责任场所及使用场地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在人员离开上述场所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含气窗)及各类用水用电设备,出现问题要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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