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改)
第一篇:市政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改)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责任和程序、标准。确保公司各类档案的科学保管和合理使用,避免因档案管理失误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责任划分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均负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权限和责任:
2.公司行政部设置档案室用于存放和保管各类档案,各部门设置档案柜或使用相关档案管理工具对档案进行保管。
3.行政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和档案室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明确部门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并指定专人或明确内部档案管理责任。
4.公司行政部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负责档案管理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其它部门对本部门工作权限内涉及的档案承担归集整理、提交责任;档案借阅和使用人在档案借阅使用期间承担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责任。
三、档案的类型
1.本制度所规定的档案,是指公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书、图纸、各种电子文件等。具体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形态和日常经营管理,将公司的档案划分为以下几类:(1)经济类档案:含经营合同、协议及非经营合同、协议等;(2)项目资料:含项目前期文件、项目传真文件、设计(施工)过程文件、来往函件、设计成果、批复、批文及各审查意见、竣工资料等;
(3)其他档案。除经济类档案和项目资料以外的包括政府文件、传真文件、图书、期刊、参考资料等。
2.各类型档案根据需要再设置二三四级子类。同一类型的档案集中归集存放。以便于使用管理。
四、档案管理基本流程1.档案的归集、整理2.提交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3.按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包装和存放。
4.借阅和使用人办理借阅手续。
5.归还借阅的档案资料。
五、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内涉及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档案的责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档案室归档。
3.档案提交人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程序办理提交手续,提交人应填写移交资料书面及电子移交清单,见(附表二),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移交人及接收资料人双方签字认可。书面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及接收人各一份。
4.各部门应明确责任人妥善保存档案提交交接记录,以备查阅。
5.所有项目设计成果在提交时应符合公司装订要求并按附带完整的项目审核单。具体装订标准见(附件三)
6.需保存正、副两本的档案应由提交人在档案上加盖“正本”“副本”印章。
7.档案管理员有权拒绝收取不符合提交标准和要求的档案资料,因档案收集整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故意延误归档造成工作失误和经济损失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相关责任。
8.在具体实施中,若出现上述几条中没有明确规定提交标准和相关规定的档案资料时,由档案提交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协商处理,若情况比较典型可经正常程序对本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后实施。
9.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责任划分和提交要求见(附表一)
七、档案编号与存放
1.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提交的档案后应立即按要求对档案归类,并根据档案类型装入指定的存放包装内。
2.所有档案均应编号、记录、存放
3.档案应按类别存放在档案室指定位置,便于查找不得随意放置。
4.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电子档案目录检索系统,档案存放程序完成后应立即将档案信息登录电子档案目录检索系统5.公司档案建档编号标准见(附件四)
八、档案借阅与使用
1.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到档案室借阅相关档案。
2.借阅档案需办理借阅手续,明确档案名称、类型、数量、用途和借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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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