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注。本文汇总了大量论文的观点,对论文原作者表示感谢。)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临床上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导致肾功能衰竭),已致4人死亡,6名重症病人在抢救中,广东省部分患者严重不良反应的身体代价告知我们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性。随着一系列新的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隐患不断出现,不合理的和不安全用药现象日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热点,其最终目标是帮助患者合理安全地用药,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一、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因药物本身的作用或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可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感染四大类。不良反应有大小和强弱的差异,它可以使人感到不适、使病情恶化、引发新的疾病,甚至臵人于死地。药品不良反应,根据性质分为:
(一)副作用
药品按正常用法用量使用时所出现的与药品的药理学活性相关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都较轻微,多为一过性可逆性功能变化,伴随治疗作用同时出现。器官选择作用低即作用广泛的药物副作用可能会多。
(二)毒性作用
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量时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增强。过度作用在定义上与毒性作用相符,指使用推荐剂量时出现过强的药理作用。
(三)后遗效应
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
(四)首剂效应
一些病人在初服某种药物时,由于机体对药物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不可耐受的强烈反应。
(五)继发反应
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结果。
(六)过敏反应
药物或药物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作为抗原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这种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无关或关系甚少,治疗量或极少量都可发生。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哮喘等。
(七)特异质反应
因先天性遗传异常,少数病人用药后发生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有害反应。该反应和遗传有关,与药理作用无关。大多是由于机体缺乏某种酶,药物在体内代谢受阻所致反应。
(八)依赖性
周期性或连续性用药所引起的人体心理上或生理上或两者兼有的对药物的依赖状态,表现出一种强迫性的要连续或定期用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
(九)停药综合征
一些药物在长期应用后,机体对这些药物产生了适应性,若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易使机体的调节功能失调而发生功能紊乱,导致病情或临床症状上的一系列反跳回升现象和疾病加重等。
(十)致癌作用、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
药物引起的三种特殊毒性,均为药物和遗传物质或遗传物质在细胞的表达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
三、药品不良反应常见临床表现
临床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①过敏反应:局部红肿,皮疹,丘疹,皮肤瘙痒,色素沉着,水泡,水肿,多形性红斑狼疮,过敏性休克等。②神经系统反应:手足麻木,抽搐,头晕头痛等。③心血管系统反应:心悸,早搏,心律不齐,心前区不适等。④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⑤其他:静脉炎,壁浅静脉炎,肝功能异常等。
四、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原因
(一)药证不符。
(二)配伍不合理。
(三)药品方面的原因:
1、药物杂质。药物生产中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赋形剂等。
2、药物污染。由于生产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常可引起严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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