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市场日益繁荣,人们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非常关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何企业都要求增加收人,提高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来源于生产,建筑行业要靠施工创造产值,获得效益。但是,有了工程干,不一定就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这其中,安全和质量两个问题均是影响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如果一个工地出了伤亡事故,伤了人、死了人,这个工地就要停产整顿,伤员要进行治疗,死者要进行善后处理,事故原因需要调查分析处理,职工的情绪需教育稳定„„这一切的一切会给工程带来多大影响。会使经济受到多大损失。是可想而知的。从历年的资料得知,发生事故的单位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同样,如果一个工程出了质量事故,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需要推倒重来,如果倒塌,更会造成人员伤亡,所发生的经济损失也是可想而知。近两年来,新闻报道的国内坍塌工程,上百万甚至千余万瞬间化为泡影。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安全和质量这两个问题对经济效益影响既直接、又重大,如果企业确保了安全和质位就能获得较好的效益。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第一”的方针,必须坚持安全、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一,建筑活动首先应当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建筑产品生产要素复杂,施工环节众多,一经建成就不能更换,不便修复,而且又是特大的耐用产品,使用周期长,建筑产品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同样,建筑活动必须注意安全。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在生产和施工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事故,不但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且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在建筑活动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好质量、安全关。
第二,建筑活动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是相互统
一、不可分离的。建筑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生产活动,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如果质量没有保证,本身就留下了危及安全的隐患,在工程的建筑过程中或建成后,就可能发生工程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目前,一些地方发生的建筑物倒塌,都是严重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同样,在建筑活动中,如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没有保障,就不可能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工程质量也就无法保证。而质量和安全出了问题,也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效益,因为出现质量问题,就面临修理或返工等一系列问题,必然造成更多的人员和资金投人,影响工期,导致资金积压和浪费,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必然面临着对伤亡人员的医治、安置、补偿和财产的损害赔偿等问题。同时,如果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企业的信誉也会受到影响,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利局面,这一切都会严重影响企业效益。实际上,许多建筑企业就是因为质量和安全事故才造成了严重亏损。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没有效益,就失去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也就可能出现工程质量粗制滥造和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因为要保证工程质量,就必须有优质的材料和精细的施工,而这必须有一定的效益为前提。若建筑企业从事某项建筑活动没有效益,它为了生存,就有可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而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得有一定的安全投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和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等,在没有效益的情况下,这部分投人就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也就失去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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