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
第一篇: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
警惕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阿昔洛韦与急性肾功能衰竭、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
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警惕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
加替沙星,为人工合成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抗菌谱广,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在我国,加替沙星最早于2002年获得批准,主要用于治疗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以及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商品名包括:莱美清、奥维美、海超、乐派、悦博、罗欣严达等。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不良反应报告共2500余例,不良反应表现共计6178例次,其中糖代谢异常表现938例次(占15%),包括高血糖、低血糖、糖尿病、糖耐量异常、高血糖昏迷、低血糖昏迷等。
1988年至2006年5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加替沙星的病例报告共3000多例,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过敏样反应、神经系统反应、注射部位损害等。其中,血糖异常报告16例,包括高血糖10例(1例出现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低血糖6例。
一、典型病例
低血糖患者因急性胰腺炎、胆囊炎,于2006年3月2日给予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2g,静脉滴注,日2次。在输液时出现腹痛、乏力、全身出汗,伴双下肢端抽搐。测血糖2.2mmol/l,给予静滴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症状无明显好转。10分钟再次测血糖1.8mol/l,继续静滴葡萄糖,同时停用加替沙星,患者症状逐渐消失。
高血糖患者因尿路感染,2006年2月11日给予加替沙星注射液0.4g,静脉滴注,日1次。2月17日患者出现意识不清、难以对答,测血糖33.52mmol/l(入院时空腹血糖5.6mmol/l)。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再测空腹血糖7.4mmol/l,症状消失。
二、高危险人群
1、糖尿病患者。多见于Ⅱ型糖尿病,一般正在使用降糖药。
2、肾功能不全者。加替沙星95%以原型从尿中排出,肾功能障碍患者对加替沙星的清除下降,因此必须调整剂量。
3、老年人。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呈下降趋势,或存在其他潜在疾病,容易出现血糖异常。
4、并用影响血糖的药品。包括降血糖药品(如胰岛素、格列本脲)、其他可影响血糖的药品(如糖皮质激素)或影响加替沙星代谢的药品(如丙磺舒)等。
5、国外有肝损害患者发生血糖异常不良反应的报道。
三、血糖异常的特征
1、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的相关性较为明确。血糖异常包括低血糖、高血糖、甚至高血糖高渗性昏迷。可发生在静脉滴注或口服加替沙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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