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流程、合理界定人事作业权限、科学的进行人事管理操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和睦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招聘、入职管理制度
一、招聘
1、招聘计划
公司各部门凡需要从外部进行招聘而进行行政人事部需求补充的,需要进行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补的申请,详细填写《行政人事部需求申请表》,报送至公司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补有:增加岗位、扩大编制、缺编补充、储备编制、短期需要(即临时用工)等类型。以下几种行政人事部需求增补申请需要上报至总经理审批:
1)、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缺编补充、储备编制的需求申请。2)、各用人部门在详细填写《行政人事部需求申请表》时,必须将“任职基本要求”和“岗位工作职责”予以清晰描述。
2、面试
1)、行政人事部根据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筛后,确定面试人员,充分沟通后约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2)、面试人员在进行面谈后,必须在《面试评估表》中“初试”和“复试”评估意见栏签署面谈时对应聘者的客观评价意见。
3)、背景调查。经最终面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相关的背景调查,核实应聘人员的简历真实性,原公司工作评价等。
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通过最后一轮的面试合格后,上报《面试评估表》至有符合权限要求的管理人员处,由其签署是否录用的意见,并返回行政人事部。
3、面试审核权限
普通员工的录用,最终决策权归属部门负责人。
财务类工作员工的录用,最终决策权归属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公司、售楼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录用,最终决策权归属公司总经理。
二、入职
1、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有符合权限要求的管理人员签署同意录用意见的《面试评估表》,按照用人部门和应聘者双方意愿确认应聘者报到时间,并以《录用通知书》或短信形式告知被录用人员报到事宜。
2、接到通知上岗的员工,必须按时先到《录用通知书》要求的行政人事部门报到。
3、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入职培训后,送达对应的部门试用;
4、办理入职时,各级行政人事部门人事专员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该员工的《入职人员登记表》贴上一张一寸照片;2)、与该员工须签订《试用期协议》(两份);
5、入职手续办理完毕,由行政人事介绍新员工到部门进行试用,将《试用期考察表》交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财务部办理工资发放事宜
三、员工转正管理
1、试用期管理
1)、试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至3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线岗位普工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在试用期内由指导人和部门经理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试用期内只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终止试用。①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欠佳的;
②试用期间,违反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即时终止试用。③试用期间,迟早、早退超过两次或旷工的,即时终止试用。④试用期间,请假在三天以内(含)的,试用期将会被顺延。请事假超过三天或病假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
3)、试用期内,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部门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部门经理通知行政人事,并出具相关证明,经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后,通知试用者,办理离职手续。
5)、试用未满10个工作日自请离职者,须自负公司入职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费。自请离职须提前3日作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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