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共5篇]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合同管理
第一条。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本市劳务制员工和外省市劳务员工,称为公司员工。
1.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员工和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外省市员工,由公司按本市颁发的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本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本市下岗、协保、退休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纳入公司管理范围。
3.外省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户籍非本市的劳务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公司按本市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外省市劳动力综合保险"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1.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2.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劳务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第三条:合同期限
1.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与有固定期限两种;
-1五一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三条: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调休假等
1、病假
1)病假者须持区级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2)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病假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每月连续三天或累计当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须报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婚假
1)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申请》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初婚婚假为5天,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员工,初婚假期可增加5天,共为10天婚假。3)非初婚婚假为3天。
4)婚假假期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假期计入婚假期。
-33)探亲假应一次用完;路程假期另计。
5、丧假
1)凡请丧假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
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3天;
3)员工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1天;
4)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丧事在当地办的,另给予路程假,但不予路程费报销。
6、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予以生效。连续请假3天以上或当月累计请假3天以上,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申请,申请批准后生效。
2)若事前情况特殊不能办理请假手续,须设法以电话等方式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3)如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4)员工请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7、工伤假
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二级医院以上签发的《病假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第三章考勤
-5员工发生旷工,旷工日按缺勤日双倍扣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公司处除名处罚。第四章薪资福利第一条:薪资
1)公司的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提成工资等组成;2)薪资为税前工资;
3)公司根据人才的市场价值、社会物价水平和公司的经济效益,针对员工的岗位、职务、技术、技能以及工作中表现与业绩,确定和调整员工薪资;
4)每月以制度工作日21天计算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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