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
蚌埠市司法局:
三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自愿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现将设立许可申请材料报送贵局,请审查并予以办理设立许可手续。申请设立理由如下:
申请人张友军自2011年元月份开始在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执业满三年,承办过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非诉讼案件,执业期间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行为。
申请人吴玉松自2010年9月开始在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至今已执业满四年,承办过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非诉讼案件,执业期间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行为。
申请人马琼自2011年9月份开始在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执业满三年,承办过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非诉讼案件,执业期间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行为。
三申请人结合自己的情况,经充分协商一致,自愿申请办所。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正正当竞争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一个机构健全、规范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三申请人郑重声明:我们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请审查上报,核准我们的申请。
申请人(签名):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
第二篇: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第六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四)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
(六)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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