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034号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及财企【2012】
16号《企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规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科。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安全科。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4.内容与要求4.1安全费用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安全投入应充分保证安全工作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3.1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5%平均逐月提取:
4.3.2财务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按需列支。
4.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4.1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4.2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5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5.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4.5.2公司安委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5.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委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祁东县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2015
年2月12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
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2.2按照全年总产值1.5%提取。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3.1.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主要设备设施;
2、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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