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国税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情况的汇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情况的汇报
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行效办发【2012】
1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暂行办法》的学习落实,做了统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系统近期学习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把学习《暂行办法》当做一项重要工作加以布置和安排,并作为今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我局结合县纪检委及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在贯彻《暂行办法》时着重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认真组织,深入学习。我局于8月底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积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暂行办法》,纪检组长段建文带领大家对《暂行办法》中的4章25条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了细致的点评。党组书记兼局长杨海青同志要求大家积极学习,提高认识,结合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活动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各自的执法岗位,对照检查,认真找差距、查不足,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排查损害发展环境的行政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二是做到三结合:一是把学习《暂行办法》与我省当前开展的“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活动相结合,根据县人民政府网站“作风测评网络调查系统问卷”的评议结果,认真排查工作中的缺陷,及时纠正错误;二是把学习《暂行办法》与我县狠刹“三股歪风”活动相结合;三是把学习《暂行办法》与我系统近期学习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结合。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排查风险点,深化学习效果,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纠错能力,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体税干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防患于未然,预防和杜绝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通过全体税干认真对照自查,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税干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今后,要把学习《暂行办法》当做一项必修课,进一步学、反复学、学深、学透,使每个税干能够熟练掌握《暂行办法》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具体内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自觉地规范执法行为,防患于未然,严格排查损害发展环境的行政行为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预防和杜绝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
三、融会贯通,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该办法对于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有积极影响,对于维护税收工作秩序,促进税收执法,深入推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2012年9月13日
第二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情况威宁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情况
威宁县司法局扎实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威宁县委《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吃透精神实质。把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理论学习的学习内容,局党组在8月份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适时召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推进会议,组织对各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将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列入各级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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