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 意见版
第一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意见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协会全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简称“地大旅协”。第二条
组织性质
本协会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
社团联和经管学院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监督和引导成立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第三条
宗旨
互助、体验、分享、品质
第四条文化。更爱陌生人。
使命:通过组织旅游知识宣讲活动,提供旅游信息服务,策划实施大型旅行活动,
开阔大学生视野,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锻炼成员“奋进、挑战、卓越、超
越”的精神品质,达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目的。
第二章协会成员
第五条
凡取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经审
核合格的在校大学生,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二)在协会人事任免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第七条
协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
(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安排,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分为荣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
对协会重大事件具有决策权,对协会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一)荣誉理事会由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协会指导老师、卸任协会主席组成,设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
事长一名,理事若干。
(二)常务理事会成员从对旅游协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中选出,设理事长一名,理
事若干
第九条协会实行团队承担制度,设立执行委员会由活动部、人事部、宣传部、文化部、公
关部、财务部六大部门构成,成立主席团负责执行委员会。第十条
主席团制度
(一)总则
第1条
主席团是旅游协会的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是理事会与执委会纽带,是执
委会六大部门的领导机构对协会负责
第2条
主席团对六大部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负责协会章程制定、
修正,负责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
第2条
为了更好的完成主席团的各项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4条
适用范围。主席团成员。
第5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在常务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二)主席团组织机构
第1条
主席团成立团队共4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2条
主席在主席团具有最高决定权,负责提出并最终制定协会年度工作的计
划;负责协会全面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开展工作,直接负责活动部和人事部;主持各部部长会议,协会全体成员大会;传达团委、社团联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相关精神;组织、协调各方关系。
第3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主席不在时,
由第三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第一副主席直接负责宣传部、文化部;第二
副主席负责财务部、公关部;第三副主席负责各方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席团遴选办法
第1条
主席团竞选形式以团队的形式竞选,每年五月、十月下旬在人事部的安排下实行换届,各部门以团队的形式竞选主席团,接受协会以的精英的团队竞选主席团。由理事会和现任执委会进行评选。
第2条
如主席团有严重的渎职行为,可由理事会成员联名要求罢免,提交理事会
启动罢免程序。
第十一条
活动部制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章程
(一)总则
第1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协会活动部是协会六大职能部门之一,直接
受执委会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2条
活动部负责协会短线暴走、长线旅游以及假期旅游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3条
为了更好的完成活动部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4条
(未完,全文共18612字,当前显示14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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