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5篇
第一篇: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库伦旗妇幼保健所妇幼信息质量控制
工作制度
为了解基层妇幼卫生工作运转情况,提高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对基层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进行查漏、补漏及更正,特制定我旗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一、质控范围:
每次至少质控两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至少质控2个村(居委会)。全旗年内完成对辖区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量控制工作。
二、质控内容:
对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主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一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产后7天内死亡数等。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主要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孕补和增补叶酸率、高危管理率、剖宫产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体弱儿管理、出生缺陷儿数等。
三、质控要求
1、对发现的孕产妇死亡漏报应现场明确姓名、漏报所在村、死亡者归属的村及死亡原因,如现场不能将资料收集齐的必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所有资料补充完整,及时将原始和整理的资料全部交给负责收集资料的责任人;
2、对发现的活产漏报应落实姓名、性别及所属乡;
3、对于上报数据出现上下级不一致,而又不能按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相应归类的情况,属于上报错误。
4、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应落实死亡姓名、性别、年龄及死亡原因。
5、出生缺陷儿漏报应现场完整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6、工作小组按要求完整填写各类调查表格、汇总表,交信息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后将数据添加到季度和年度报表中。所有补漏数据不要重复上报。
7、质控结束三天内,撰写好质量控制调查报告,及时上报。
8、所有质控人员做好调查记录,认真填写质量调查表。
第二篇: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制度
一、制定年度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有指导人、指导时间、地点及指导内容。
二、对乡镇、社区业务指导每两月一次,每次指导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乡镇。
三、全年每个乡镇至少业务指导2次。
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以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妇幼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等为重点进行,同时做好妇女“两病”的筛查基础工作。
五、加大对四个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乡镇的督导力度,对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儿、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进行严格的漏报调查指导。
六、下乡镇、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有指导记录、有整改意见。
七、每次的业务指导后的通报,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及社区服务站。
八、全年的业务指导计划、通报、记录装订存档。
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培训目标。
二、年内至少举办2期县、乡妇幼专干、社区卫生人员培训班。
三、培训通知经卫生局核准后以文件形式下达至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前3天先在网络上通知培训的相关事宜。
四、培训实行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中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五、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内容要有实用性、先进性。
六、培训内容符合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实际,以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叶酸投服和“两病”筛查为授课主题。
七、培训前要掌握妇幼专干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培训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以检验培训效果。
八、健全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册、培训内容、课程表、试卷及培训小结等装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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