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卫应急处理考核办法和标准
一、街路清扫保洁
(一)工作质量标准
1、洒水(冲洗)作业规范
(1)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2)洒水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3)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4)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5)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6)气温在0℃以下时,为防止路面湿润结冰,一般不宜冲洗;气温30℃以上时,每日洒水不少于2次。
2、清扫作业规范(1)机械清扫作业规范
①清扫作业前应检查车辆性能,加足水,并根据路面状
1况调整好机扫车侧刷和吸口。
②清扫作业不得扬尘、漏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③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④清扫完毕,应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⑤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8km/h。(2)人工清扫作业规范
①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井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
②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井、绿地。
③一级路段雨后半日内主、副路、人行道不见积水,雪后1日内主、副路、人行道不见积雪,积雪不得堆于绿化带、树框内;二级路段雨后1日内主、副路、人行道不见积水,雪后2日内主、副路、人行道不见积雪,积雪不得堆于绿化带、树框内。
④路面、绿地内不见人畜粪便和杂物,树枝上无悬挂物。保洁范围内的废弃物要及时清除。
⑤清扫道路时须小心推扫,不得漏扫、扬扫,控制扬尘。
2⑥保洁时,巡回走动,及时清除路面废弃物。⑦雨后、融雪后,路面灰渣、灰尘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⑧责任区域范围内路面、墙壁、站牌、线杆等地方的小广告要及时清除。
⑨发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投诉立案条件
未按工作质量标准规定及时处理的街路保洁问题,公共场所未倒入垃圾收集设施的暴露生活垃圾等。
(三)责任单位
人民大街以南:人和保洁有限公司人民大街以北:芙蓉家政保洁有限公司
(四)处置流程及处置时限
1、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取证,街路不洁在半小时内、暴露垃圾在2小时内按标准实施整治。
2、对责任主体实施宣传教育,督促其当即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结案标准及回复报告
按工作质量标准规定清理清除,清除完毕后10分钟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回复报告。
(六)扣分因素及处罚标准
①路面清扫不干净有污物的(石子、沙子、泥沙、尘土等),发现一处扣1分;
②保洁员责任段内每发现两处漂浮或其它丢弃物的扣0.5分;发现一处积存垃圾(包括垃圾袋)扣0.5分;
③垃圾箱(桶)流污水,不及时处理污染路面及环境的,发现一处扣1分;
④绿化分车带及人行道外至墙根清理不干净的(存在树叶、薄膜袋、废纸等污物),发现一处扣0.5分;
⑤垃圾箱收集设施清理不干净、有污物上搭下挂的,发现一处扣0.5分;
⑥主路两侧排水沟、涵口清理不净或填塞垃圾的发现一处(次)扣0.5分;
⑦有花坛的路段要及时清理花坛内的薄膜袋、废纸等杂物、清理不净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未完,全文共11241字,当前显示14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