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讲话稿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专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按照中央部署,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做好换届工作,必须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专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2011年1月17日,中纪委、中组部组织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7月12日,市委召开换届工作座谈会,7月24日至26日,市委举办换届工作培训班,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密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知》下发后,市委书记桂福田同志及时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全市从上到下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今天这个辅导讲座,主要是贯彻中央、区、市关于换届工作有关精神,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宣传教育。
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辅导。
一、约法三章,严明换届工作纪律
1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针对换届中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地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严禁拉票贿选。要做到“3个不准”。第一,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第二,不准贿赂代表。第三,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拉票贿选,直接破坏民主规则,严重影响选举公正。2009年,按照中央部署,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开展了治理拉票的专项行动,使拉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应清醒地看到,拉票贿选是换届期间最容易发生的问题,要重点关注、严加防范。
(二)严禁买官卖官。要做到“2个不准”。第一,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第二,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部署开展了买官卖官行为的集中整治。在换届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对买官卖官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严禁跑官要官。要做到“2个不准”。第一,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第二,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是一种典型的投机钻营行为,是政治品德不合格的表现;为跑官要官者说情,就是丧失原则,是一种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必须坚决刹住跑官要官之风。
(四)严禁违规用人。要做到“6个不准”。第一,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第二,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第三,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第四,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第五,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六,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这些问题,都是《廉洁从政准则》和《干部任用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是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要追究责任的行为。换届期间,会涉及许多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这时,尤其要防止主要领导干部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五)严禁干扰换届。要做到“4个不准”。第一,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二,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第三,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第四,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这些行为,排除这些干扰,是维护换届选举秩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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