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经验交流之一
坚决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
努力净化首都旅游环境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安金明
(2010年3月26日)
按照国家六部委的统一部署,北京市认真开展了大规模的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市属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协调,齐抓共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就北京市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统一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接到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以后,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首先,成立规范燃香活动领导小组。以旅游局为牵头单位,成员包括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技术监督局、市消防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其次,制定规范燃香活动方案。在广泛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第三,启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北
1京市规范燃香活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北京市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具体工作。召开各区县旅游局长会议,要求各区县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抓好专项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检查整治实效
为了开展好规范燃香活动,北京市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搞好调查研究。旅游局对各区县有燃香活动的宗教、旅游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市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全市燃香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汇总。
二是开展联合大检查。北京市组织了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分别带队,市文物局、市工商局、市城市执法局、市消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两个检查组,对全市燃香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燃香场所环境布置、佛香销售管理、燃香秩序和应急预案等。
三是加强文明燃香宣传。摘录相关法律法规印刷成册,免费发放给进香的游客;印制规范燃香海报,提醒游客做到“四要”:即要确保安全、要移风易俗、要保护环境、要文明旅游;请各寺庙主持和方丈等对香客进行教育,引导香客既要表达心愿,还有保证安全、保护环境。
四是严格查处违规燃香。各景区配合工商和城管执法局对“三无”和超规格燃香严加查处,对景区周边进行集中整
2治,严格控制佛香质量和进货渠道。
五是加大对燃香场所的安全管理力度。要求所有燃香点有专人负责管理,尤其是在佛事、节事活动期间要对燃香活动实施全程人工监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科学发展,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宗教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北京市将统筹兼顾,注重长远,做到“三个结合”,确保该项活动持续有效。
一是规范与疏导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转变燃香观念,自觉以文明、安全、环保、秩序为原则,敬香礼佛。
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加强燃香场所整治的同时,北京市将制定新的地方标准,加强对燃香厂家的产品进行规范。
三是规范燃香活动与规范行业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市属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综合治理,另一方面,要结合本系统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规范好燃香活动。
第二篇: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前言
本标准的4.2、4.
5、6.2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旅游局。
(未完,全文共9732字,当前显示14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