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一、农村生态文明的内涵
中国“农村”不仅仅是简单的地域坐标,更包含了我国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由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因素组成的复合系统,它既反映了具有一定产业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也表征着占国家三分之二人口的社会文化的发展进程。根据国家的统计标准,农村一般是指县(除县辖建制镇)以下,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人们聚居生活的广大地区,而根据普遍认识,农村是除了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域范围。没有农村的平衡和协调发展,就没有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然而,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于什么是农村生态文明、并如何进行综合评价,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界定。从国内外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来看,关于农村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和界定,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综合性成果。正如人们对广义上的生态文明的理解,农村生态文明是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与生活过程中,遵循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主动、积极地改善农村内部自身发展和优化农村与自然、城市关系,使之和谐协调、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一种社会文明形态,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二是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重点突破的过程。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应对当前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污染的问题、处理好环境、资源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认为,农村生态文明是指在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同时,注重保护和改善周边的生态环境,合理统筹生态环境改善与农村经济发展,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农村生态良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健康”。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无论是作为“综合性成果”还是“重点突破的过程”,其最终目的都将回归到生态文明本身的内在规定性上,即解决好发展方式的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生态文明可简要概括为,是建立在农村生态系统基础上的,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人们在其聚居地和生产过程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自身发展方式和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有益成果的总和。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格局依然明显,农村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和社会单元,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建设农村生态文明、转变发展方式,应具有独特的视角和目标:(1)以农村生态系统为基础。从生态学的角度,农村生态系统是典型的半人工系统,自然节律性和社会属性并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应根据其生态系统功能定位,围绕系统要素,进行空间、产业和组织整合。(2)以农民的生态化发展为目标。农民是农村的社会主体,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基于农民视角提出更加具体的行动纲领。(3)以农村社会整体性转型为动力源,即有赖于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布局的综合规划和系统变革。
二、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基础
农村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理念和行动在农村地区的具体实践,是农村社会发展的方向。鉴于对生态文明内涵的不同理解和农村复杂生态系统的不同认识,在学术界和实践中涉及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应用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些研究与实践为农村生态文明指标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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