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四俊:对宁夏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为建立符合农村改革发展要求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农村改革发展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坚持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重点突破、分步实施为原则。从2014年起,两年基本完成各项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再用三年规范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资产在权属上更加清晰、在权能上更加完善、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保障上更加充分,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为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尽快研究出台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村级组织坚强有力;村民改革的愿望和要求强烈的村,特别是集体经济产权改制没有完成的村争取两年左右时间完成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5年内全区所有具备改革条件的村基本完成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二)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四到户”的要求,对承包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补签合同,补发经营权证,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理顺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将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做到证、账、簿、地相符。
(三)切实抓好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理顺、规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登记程序、办理时限、证书样式,加大推进力度,多措并举,将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实际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全市覆盖。结合农村二次土地调查,切实抓好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变更登记工作。
(四)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要按照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要求,足额配套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的20%用于新社区基础设施,统筹抓好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村内道路建设和村庄绿化等。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科学布局农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及其他区域,强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确保土地资源合理使用。探索耕地和基本农田有偿保护机制,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探索建立城乡土地增减挂钩跨市域使用新机制,建立适当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积极开展增减挂钩工作、使用挂钩指标的,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上予以倾斜。
(五)建立产权流转平台,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引导农户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支持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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