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切实把职工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条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xxxx为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的协调人员,负责信访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三条认真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重要信访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第四条在研究、制定本部门内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坚持充分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涉事科室和人员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对信访事项于法有据的,要认真向信访办、相关业务部室反馈;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对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对信访人进行引导教育,协助信访办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工作。
第六条在处理信访事项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热情周到,及时妥善处理相关的信访事项。
第七条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或者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要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热情周到。
第二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保定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信访稳定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按照“依法信访”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向责任、注意导向”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实施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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