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宣传资料.doc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资料
一、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何时颁布。什么时候施行。
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2011年3月10日颁布的,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公共场所有那些。
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共场所的范围主要是指下列公共场所:①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③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④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⑤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⑥商场(店)、书店;⑦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共7类28种。
三、谁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答。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五、公共场所哪些指标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顾客用品用具等。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如何对上述指标进行检测。
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七、公共场所如何应对危害健康事故。
答: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2、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八、国家如何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九、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哪些资料。答: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十
一、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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