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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8-03-1909:52:25来源:中国职业病网作者:张虹、张恒东、包章法

【摘要】

系统全面地分析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健康检查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卫生部颁布实施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近几年来,在实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发现存在诸多问题。

1存在问题

1·1各级政府重视不够

为发展地方经济,各地不惜一切代价招商引资,发展地方工业,造成了自然环境的破坏、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各种中毒事件的频发、职业危害因素的转嫁等不良后果,导致职业人群的健康无法保证;尤其在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个别领导甚至公开宣称,谁影响招商引资就撤谁的职,使职业卫生工作无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更无从谈起。

1·2卫生执法力度不强

目前,作为卫生执法的卫生监督所,虽已成立多年,但尚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且没有完成系统内执法队伍的整合。不少地方卫生监督所每人每年经费甚至不足万元,连职工正常工资都不够,经费的缺乏,加上人才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执法力度。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把关不严,违规服务现象较多

《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准入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整套考核指标,但在具体的认证过程中会因各种客观问题(如经济发展水平),造成有的地区不符合条件,但为了该地区能够开展工作,只能放宽条件。资质认证的把关不严,结果导致种种违规服务现象的发生。

1·3·1转让资质

由于已经过资质论证的机构并不真正具备开展相关职业有害因素健康监护的要求,致使第三方乘虚而入。他们也许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但因缺少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不能准确把握,不能从专业角度客观分析,导致所完成的职业健康监护失去了原有的筛选职业禁忌证及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宗旨。

1·3·2超范围服务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由于资质认证的过程中不可能具体到每一种有毒有害因素,只能划分成几大类,因此在对外技术服务时,各单位都笼统地宣称具备职业健康监护资质,在开展相应服务时势必会忽略所缺乏的检查,或者用不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开展服务。

1·3·3监护工作中“偷工减料”

在存在多家服务机构的地区,谁价格最优惠成为用人单位的首选目标。优惠的价格可能是通过减少必检项目或粗糙的体检来实现的,价格的竞争直接影响健康监护的质量。1·4服务流程不规范

一个完善的健康监护过程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步骤。健康监护受理、确定体检项目、签订体检协议、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报告、个体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发放、体检资料建档、汇总报告。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实际工作流程中常常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1·4·1对企业了解不全面,影响了职业危害因素的判断

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接到委托后,应向受检单位索取近年来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资料(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及接触人数),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核实。在工作中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往往仅按照企业提供的资料确定体检人员和项目,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因自身知识的局限,和为企业考虑,提供的资料不全面,影响最终判断。

1·4·2体检项目的确定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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