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制度建设与队伍管理
制度建设是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促进队伍管理正规化的主要内容,也是“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公安队伍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看到,制度建设是一个常抓常新的课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制度建设问题,用发展的思路研究制度建设问题,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制度建设问题,否则,制度就会脱离队伍管理的需要,成为影响队伍长足发展的桎梏。结合工作实践,谨就如何用发展的观念指导制度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一、树立制度建设的发展观念
公安机关的队伍管理制度是指全体民警必须遵照执行的行动准则和办事规程的总和,是用来调整队伍建设中各种关系,具有正式形式的规范化体系,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对制度建设也就提出了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律法规变化对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的发展要求。目前,我国仍处于立法活跃期,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修订,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关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办案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
订等对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社会发展对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的发展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思想素质、纪律作风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新期盼、新要求,就必须发展和完善队伍管理的制度建设。
(三)民警思想变化对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的发展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既存在民警追求实现自身价值,思想更加开放活跃的积极一面,也有更加关注自身利益,集体观念相对淡薄的消极一面;既有思想方法灵活,善于应付各种变化的一面,也有奉献精神不足,自我克制力不强的一面。公安队伍管理的制度建设必须适应民警的思想状况变化,必须加强对消极因素的针对性,必须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当前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公安机关队伍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仍在许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随意下发制度,使部分制度缺乏严肃性。严肃性是制度的根本属性,离开这一特性的制度就不能称其为制度。这就要求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必须严肃,应当建立在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反复酝酿的基础上,而且制度一旦建立形
成,必须使其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同时,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对于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能姑息迁就。
(二)制度繁杂,缺乏系统性和操作性。制度必须严谨,相互之间不能重复、抵触,同时,必须有的放矢、言之有物、便于操作。但是,制度建立是一个复杂过程,不少单位的制度是靠东拼西凑建立起来的,没有考虑这项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是否能够落实、是否与上级的制度和要求相重复、相抵触,从而导致制度过多、过滥,使得民警对制度漠然视之、靠东拼西凑建立起来的,没有考虑这项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是否能够落实、是否与上级的制度和要求相重复、相抵触,从而导致制度过多、过滥,使得民警对制度漠然视之、麻木不仁。
(三)制度僵化,难以适应当前队伍管理需要。制度的好坏和执行的效果,必须放到队伍管理的实践中去检验和评价,及时搜集民警的反映,全面掌握执行的效果,注意发现存在的缺陷,并不断加以去除、修改和完善,否则,制度就难以适应队伍管理的需要,就会成为队伍管理的羁绊。
(四)执行不力,使制度规定形同虚设。虽有制度但得不到很好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实践中,我们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有些单位不能很好落实,出现了落实制度难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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