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我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按照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坚持“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群众支持参与,单位副职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单位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主要领导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3、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4、各单位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坚持原则、勇于担当,认真负责的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
1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分管部门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采取平时督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主要是廉政资料考核、廉政责任、廉政部署、廉政教育、廉政活动开展情况。年终考核主要看是否发生违法违纪情况,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各单位要建立《党风廉政档案》,按要求有以下内容:
(一)各单位主要职责:
1、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
2、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共性目标考核,领导班子每年立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以上,党政一把手在本单位有关会议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话2次以上,有会议记录,有讲话;
4、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
2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党委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交通总体建设,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县及局党委同心同德。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7、加强组织领导。
(1)做好任务分解。每年年初,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对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政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本单位党政组织及成员之间、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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