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道路安全督查方案
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大督察活动
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林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大督察行动指挥部的通知》(林政办【2012】
65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督察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辛有录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副组长:梁建明公安局副局长成员:丁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张云峰安监局局长
杨培森教体局局长
王有生交通局局长
李承毅公路局局长
王智明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督查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抽调以下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察行动的组织实施:纠风办韩志军任组长,成员分别有市政府督查室赵国鹏、纠风办秦相增、安监局李云霞、交警大队徐江云、郑晋瑜组成。
二、督查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四大行动指挥部下达的方案和措施、台账,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督查内容
(一)对相关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台账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安阳市督查组反馈我市的八个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三)对市政府规定的各成员单位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四)按照台账,对各单位下一步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
(五)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督查,使之依法行使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措施
(一)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
(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直至责任追究。
五、督查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健全,督查人员所到单位开展督查时,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汇报情况;
(二)各单位要按四大行动指挥部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或信息,不得迟报、虚报或瞒报;
(三)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林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四大行动指挥部督查组
2012年4月17日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方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省厅“12.31”视频会议要求,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今冬明春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我局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1月6日至14日。
二、分组安排
三、检查内容
(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如何,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是否全面启动,是否对7座以上客车逐车检查登记。每个大队是否设置两处以上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是否坚持6小时。对超速超员、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是否落实顶格处罚。
2、高速公路(含代管高速)、城市快速通道勤务安排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超速、随意变道、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普通公路是否存在超速行驶、客车特别是农村面包车是否有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针对城区和场镇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是否开展酒驾、毒驾等专项行动。是否深入娱乐场所和酒店、餐饮企业,发动酒店员工,通过提示牌、提示卡等,开展酒后劝诫活动。
4、乡镇“交管办”专职人员和村社劝导点、劝导员是否落实,是否组织乡镇交管办、农村派出所、劝导员上路查纠面包车超员、粘贴深色窗膜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每天勤务安排和上路纠违情况。
(二)人口聚集场所、恶劣天气应急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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