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风建设责任书[1]
按照县卫生局布署,不断提高全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我院行风建设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强化行风建设责任制
严格执行行风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行风问题或违反责任制的责任人,视情况追究其领导责任。
二、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各科室负责人要重视做好本科室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按照医院布置的教育内容,结合科室具体实际,认真加以实施,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将职业道德教育和各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三、强化规范化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各科室认真落实本科室便民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工作。
四、认真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
发现问题,严肃追究,不得隐瞒,对服务对象投诉要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尤其是行风投诉。要把投诉处理作为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的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机遇,解决问题,不得激化矛盾和扩大不良影响。
五、做好行风建设综合管理检查测评
通过群众综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测评,检查结果与奖惩工作相结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膳房堡乡卫生院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膳房堡乡卫生院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医院行风建设责任书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约束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杜绝任何以医谋私的不法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净化医疗环境,特制订科室负责人责任如下:
1、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的教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本科室的落实。
3、科室领导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本科室人员,不准在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工程招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4、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支持、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5、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医院采购有关规定,科室不允许私购和擅自试用各种医疗器械、物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材料。不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6、资金管理。科室奖金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医院科室的各种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总账,严禁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及私分行为。违反以上条款内容,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科室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院长:科室:
书记:责任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责任书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未完,全文共4447字,当前显示14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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