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救助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和在站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使单位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应春副组长:朱长生,窦兴炎
成员:值班人员,尹爱平,陈四顺,肖虎,王荣光(也可以临时组织应急人员)
突发事件报告联系电话:办公室87812675警务室87194780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时间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
1、报告制度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综合治理、创安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部门发生或发现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向所在政府、公安、交警、卫生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单位应急组织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化险,指导和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所有关系突发事故的现场取证材料都一律上缴,同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单位领导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派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启动应急小组组织、应付处理突发事件。责任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如因公在外,由第一副组长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和联系社区工作,落实对电、水、气控制、财产保护、卫生救护联络工作,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各公安派出所工作,协同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以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范例㈠外来滋事事件:
外来人员以求助为借口,经值班人员解释无效强行闯入者,值班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大门附近范围。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1、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驻站民警、值班人员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协调、控制事态,使滋事事件得到缓解。同时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
3、维持正常秩序,把守重要通道,确保站内受助人员生活秩序。
4、遇到伤害行为立即求援120车辆。值班人员负责疏通大门口通道和接应车辆。
5、医务室对受伤员工及时紧急包扎、止血、进行初步救治、护理。
6、值班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由专人做好纪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录音、拍照、做好取证工作。
7、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人员反映、透露或反馈相关信息,以免引起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社会舆论。㈡重大人员伤亡事件
受助人员在生活区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助人员自伤自残发生严重后果时,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必要时与属地公安联系。
1、生活区值班人员立即向总值班报告,并采取相应制止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值班人员、驻站民警、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对伤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3、值班人员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态请卡向110或120求救。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㈢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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