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评价
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郜宪存
摘要。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分析评价是现行规范、规程强条规定的内容,本文从地质环境条件和岩土工程条件两方面对需要进行稳定性分析评价的内容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场地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地质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
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
14.3.3,第9款规定进行“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8.2“天然地基评价”中规定应分析评价的内容包括“场地、地基稳定性和处理措施的建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4.6.2第1款“场地稳定性评价”,对“地基稳定性评价”提及很少。各位同行在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往往感到需要论证的内容不是太多就是无从下笔。本人根据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对这一问题在济南地区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了总结归纳。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新型的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多样,该文观点和阐述仅是一管之见,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一场地稳定性评价
场地稳定性评价主要是指对各种不良地质作用,包括。断裂、地裂缝、滑坡、崩塌、岩溶、土洞塌陷、建筑边坡等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评价。
场地稳定性评价是岩土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初勘阶段的主要任务,详勘阶段应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在(gb50021-2001)(2009年版)论述较笼统,但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8岩土工程评价”中明确了分析评价的内容。
场地稳定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
1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针对拟建场地及附近是否存在活动性断裂;
2场地地震效应,主要针对场地所处的基本地震烈度区划,划分出场地地段;
3是否发育直接危害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和活动断裂等。
4建筑边坡稳定稳定性的影响等。
按照(gb50021-2001)(2009年版)14.1.3规定,可仅作定性分析,确定场地稳定性、工程建设的适宜性,必要时应建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此影响到地基稳定性的工程要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二地基稳定性评价
地基稳定性主要是指由于地形、地貌、设计方案造成建筑地基侧限削弱或不均衡,而可能导致基础整体失稳;或软弱地基、局部软弱地基,如暗浜、暗塘等,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地基失稳。其含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地基在外部荷载(包括基础重量在内的建筑物所有的荷载)作用下抵抗剪切破坏的稳定安全程度——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2各类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地基承受荷载的稳定程度——变形验算;
3与地基岩土体在承受建筑荷载条件下的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与岩土工程条件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关联度。
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建(构)筑物的兴建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按照(gb50021-2001)(2009年版)14.1.3规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三地基稳定性评价内容
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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