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森防车辆、装备物资等八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等八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森防车辆管理办法
森防车辆包括(指挥车、通讯车、高护栏带蓬运输车、装甲运兵车、大客车等),是森防部门用于预防和扑救林火的交通工具,必须加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为充分发挥森防车辆在运输中的最大效益,延长使用年限,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需要。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建立车辆档案,登记造册,入帐管理。
二、选派思想品德好,驾驶技术精,有实践经验的司机专人驾驶。做到定人、定车。严禁无证驾驶和非驾驶员驾车。
二、做到出车有命令,行车有记录。出车命令单由主要领导签发,司机将行车执行任务情况做好记录。严禁私自出车,严禁改变运兵车的用途。
四、每辆车均要建有车库,各种车辆要入库保管,车体整沽,库内清洁,并设有钢瓶式化学灭火剂和沙箱。
五、对车辆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做到遵章守纪,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强行超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带病出车。
六、防期结束后,森防专用车辆必须入库封存,不准擅自动用,确需要动用车辆,必须经防火办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正常使用期间每周五下午为维修日。主管领导要组织技工、司机检修保养车辆,对车辆制动、传动等重要部位进行检修,保证车辆达到完好状态。
八、车辆牌照,森防指挥车证牌,不准外借。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或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
二,风力灭火机管理办法
风力灭火机是森林消防大队、场所扑火小分队参加扑火作战实施扑灭林火最有效的工具。必须严格管理,随时维修保养,使风力灭火机达到完好状态。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入帐管理。风力灭火机(包括组合修理工具),要建立物资帐,领取、购置、配发、消耗必须登记入帐(标明价格),作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入库管理。要加强库房建设,风力灭火机库要做到专库专用,库房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库门安装铁皮门,库窗安设铁栅栏,库内要设有用三角铁统一制作的货架(军绿色)。风力灭火机管理要达到架子化、标准化、标签化的要求。
三、明确管理责任。风力灭火机均由防火办主管领导、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保管员负责管理,要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作到出库有签字,入库有登记,用后收回,及时清点报告。
四、定期清查点验。风力灭火机在两防前必须清查点验,参加扑火作战后及时维修保养,并认真核对帐物。
五、严格管理。风力灭火机不得人为损坏丢失,对管理不善,人为丢失损坏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保管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
六、风力灭火机配发使用时要定机编号,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教育灭火机手要爱护好武器装备,懂得灭火机战斗性能,精心管理,经常维修保养。
七、风力灭火机库要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清洁。灭火机要经常擦拭,摆放整齐。
八、在火场上风力灭火机出现故障,要由技术人员及时检修。撤离火场后,要对所有风力灭火机普遍检修一次,始终保持一拉就着的良好状态。
九、灭火机在装卸车和运送过程中要防止挤压碰撞。要做到轻拿轻放。在使用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破坏性使用。
十、各地对配发给林场、所快速扑火小分队的灭火机在两防前必须进行清查、核对帐物,督促维修保养。
三、扑火机具管理办法
扑火机具(水枪、便携式发电机、二号工具、油锯、油桶、水桶、灭火水泵、组合式扑火工具、化学灭火器、点火器、gps定位仪、望远镜、指北针等)是扑火作战的重要工具,必须严格管理,充分发挥扑火机具的使用效益。为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入帐管理。扑火机具要建立物资帐,购置、领取、配发、消耗必须登记入帐,标明价格,作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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