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5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晋蒙界)至大饭铺段(呼和浩特市境内)路面工程【sdhlm-2标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决定对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外出测量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
2、不得酒后上岗,爱护测量仪器,在施工现场测量时要注意对仪器的保护。
3、在高边坡处工作时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
4、外业车辆行使时要遵守交通规则,通过交叉道口时要注意往来车辆。
5、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听从安全人员指挥。
6、外业施工时要严格注意防火,不准在野外生明火。
7、当有汛情发生时要积极投入到防汛抗灾救护中。
8、对一切外业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
9、当有汛情发生时要积极投入到防汛抗灾救护中。。
三、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处以50元罚款。
2、进入工地穿三鞋或光脚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3、在施工现场使用“三炉”或生火取暖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4、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因素,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停止施工,待纠正后再施工,发现违章施工的,对管理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接到隐患通知逾期不改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督促其整改好。
5、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报隐瞒者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7、项目部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sdhlm-2项目经理部:
工程部: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晋蒙界)至大饭铺段(呼和浩特市境内)路面工程【sdhlm-2标段】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决定对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
2、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材料、试验标准方法和安全技术规定。负责工程原材料砂浆、混凝土及原构件的抽样试验,检验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无事故。
(未完,全文共12830字,当前显示14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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