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筑牢“防火墙”工程,继续深化“四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为“十二五”开好局和为迎接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对2011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主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2011年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政务督察、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季度讲评、半年督导、年终考评机制。市、县(区)两级政府制定出台“十二五”消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凡发生一次亡3人以上或累计2起(含2起)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坚持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每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积极发挥部门、行业系统的管理作用,指导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工商、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3.落实基层消防组织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群众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组织建设,依托乡镇安监办成立消防办公室,确定1-2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接受消防专业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工作每月例会、安全检查、宣传教育、联防联治和责任奖惩制度,年内9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社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农村多户联防制度,组织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推动70%的社区、80%的行政村分别达到“四有”、“五有”标准。结合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推动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可靠消防水源。完善公安警务体制改革中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大队履行警务体制改革前由各派出所履行的第三级消防管理责任,社区警务大队具体负责督促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工作和对“九小”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防止失控漏管。严格落实派出所每周一查工作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全面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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