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
第一篇:
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的探索与思考
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云南要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红河州委明确提出了把红河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前沿阵地。蒙自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顺势而谋,提出了打造“山水映绿城、田园绕蒙自”战略目标。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近年来,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软环境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监管等举措,有力地保障了桥头堡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软环境建设,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服务支撑
桥头堡建设软环境质量是关键。为服务好桥头堡建设,蒙自市纪检监察部门从2009年就开展了全市软环境建设情况调研,对全市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出了一些部门存在着思想认识与行动不一致,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乱检查,办事难,有的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招商工作中,存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市里出台了《关于对蒙自非公经济进行挂牌保护的实施方案》、
1《蒙自市企业服务月实施方案》,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对全市36个市直单位涉及的29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取消160项,合并其中66项为24项,共保留96项,制定了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取消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了2起涉及损坏软环境的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软环境建设效果,蒙自市于2011建立完善了“两中心一体系”的公共服务系统。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9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36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臵18个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业务的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囊括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处臵机构等部门的交易职能,交易活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开发“效能蒙自”监察电子监察平台,随时监控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以黄、红、绿标识进行提示,并对办理时限和不许可、不受理、补充材料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和预警纠错,使监察部门及时、同步、全程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在乡镇设立11个乡(镇)为民服务站,在25个村(居)委会设立为民服务点村,明确了402名村(居)民小组的为民服务代办员,构建起市乡(镇)村(居)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达到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取得了办事程序公开、社会监督到位、政务运行透明的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例如,蒙自市依托“阳光村务e路通”查询平台,不断拓展乡镇纪委监督工作新领域。通过
2对“阳光村务e路通”的推广,有效拉进了村民和干部的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二)加强干部教育,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勤廉双优的人力支持
桥头堡建设干部素质是决定因素。蒙自市采取岗位廉政教育经常化、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常态化、主题教育特色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勤廉双优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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