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费县费城镇钟罗山派出所办公楼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处以50--100元罚款。
2、进入工地穿三鞋或光脚者,每人处以30--50元罚款。
3、塔机利用或塔机利用者,每人罚款100--200元,对开机者,加倍处罚。
4、在脚手架上侧砖超过三层以上,处以30--50元罚款。
5、在施工现场使用“三炉”或生火取暖者,每人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因素,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逾期不报的处500元--1000元罚款,并督促其整改好。
7、工地没按规定设标牌平面图的,处500--1000元罚款。
8、如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不报隐瞒者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除必须承担一切理陪费用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0.5%~2%给予处罚。
9、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更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10、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主持、召集工作。带领项目部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公司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措施及防火、防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及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施工场地人员、车辆出入的安全管理。
3、科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和盲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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